一名曾被实名举报强奸的公职人员,此消息一经传出便迅速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该事件的关键之处在于,举报者身份同样为警察,而且涉事各方均是当地干部。如此种种使得这一事件的处理情况与真相探究变得愈发引人瞩目。
举报者的双重身份
据网络信息显示,有个叫陈某某的实名举报者,他身为衡山县公安局的一名民警,长期身处一线工作,且在2014年被诊断确定患了鼻咽癌。他有着既是执法者又是重症患者这种双重身份,其举报动机以及处境因而变成复杂状态。
曾身为沙泉乡妇女主任的他的妻子李某,据乡政府值班人员证实,她与被举报的汪某曾存在同事关系,正是这种工作方面的交集,为后续被指控事件的发生提供了背景 。
被举报者并非副县长
由知情者朝着媒体所作揭示表明,遭到举报的汪某真实身份乃副县级干部,并非网帖内所说的“副县长” ,在衡山县政府官方的领导名单里,也寻觅不着汪某的名字。
曾任沙泉乡党委书记的汪某,当下主管县里的“黄花坪连接线工程”,多条当地新闻报道里也只是称其为“县领导”,这一身份信息的澄清,是理解事件权力关系的关键 。
举报帖描述的案发经过
据称,网帖对案发过程作出了详细描述,在2月4日的晚上,由于共同参与了饭局,李某乘坐上了汪某的公务车辆赶赴福田乡的农家乐,饭局告终之后,李某处于醉酒状态 。
有人发帖指责汪某,在把李某送到家楼下之后,把司机给支开了,然后在车辆的后座上,对处于醉酒状态且无力反抗的李某实施了强奸行为。而这样的一种描述,把事情发生的地点设定在了公务车内,其性质可谓严重至极。
举报后的冲突与态度
经举报后产生了冲突,这在网帖中有所描述。陈某某质问汪某时此人态度嚣张,讲出“你算什么东西”之类言论。更为关键的是,网帖表明汪某被带着到县纪委后,觉得县纪委没有权力去查处副处级干部 。
若是切实成立真实不虚,这般针对调查过程程序的轻视不屑态度,会直截了当地向纪律监察查验的那种权威性发起挑战争斗,并且也由此体现映照出了某些相应领导干部人士有可能存有的特殊权力特权思想观念。
案件已移交公安刑侦
当事件被曝光之后,衡山县纪委当中相关的负责人,在2月6日的时候,朝着澎湃新闻作出了回应,对方明确地表明,这个案件已然被移交给了公安机关的刑侦部门去展开调查 。
纪委面对网帖内容,回应时措辞极为谨慎,对于网帖内容到底可否算作属实,仅仅做出“以有关部门调查为准”的表述。这样的情况是契合问题线索移交到司法环节之后的常规处理流程标准的,同时这也就表明该事件已然进入刑事侦查阶段了。
信息核实与多方沉默
在核实信息期间,媒体碰到了难题,澎湃新闻依据知情人士所给的号码,多次给举报人陈某某打电话,然而对方每次都回复称“打错了”,可是这个号码和2010年一份公开名单里陈某某的电话是一样的。
与此同时,衡山县公安局电话机它以及宣传的相关部门所对应的号码始终是没有人去接听的状态。这般关键一方出现的集体性沉默情形,给该事件进而蒙上了更多的迷雾状况存在。并且也使得公众针对调查所具备的透明度由此产生了关切之情。
迎头遇上这般关乎公职人员的严肃郑重指控,你觉得最终公正且公平的调查结果能不能完全彻底驱散公众心里面的那种疑虑呢?乐于在评论区间分享你的想法与看法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