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时间渐渐临近,各种各样的辅导信息开始变得活跃起来,而潜藏于其中的舞弊风险也再次被推到了台前。河南省教育厅在近日发布了通知,把高校人员参与考研辅导列为严禁的事项,这并不是一项新的规定,而是对一项已经持续了十余年的禁令的再次强调与强化。
禁令背后的核心考量
教育部,从2004年开始就干脆明确地禁止命题人员去参与辅导活动,之后还多次再次强调,这条规定的核心目的特别清晰明了,那就是主要为了防止泄题,进而维护考试公平。命题人员那里掌握着试题内容,一旦他们参与商业辅导活动,很容易就会造成信息不对称的状况,甚至有可能直接就把考题泄漏出去了,这对于那数百万凭借真才实学去备考的考生来讲可是极大的不公平。而这个禁令那可是从源头上切断了一条蛮重要的舞弊通道。
河南通知的针对性措施
河南此次发出通知,在再次申明禁令之际,格外着重强调了要强化对教职工以及学生的管理,严格防范替考行为以及“助考”情况的发生。这是直接针对考试施行环节里的风险点。往昔,曾经有高校学生由于利益的诱惑而参与替考,或者凭借自身身份所具有的便利条件为他人 cheats 提供方便。加强校内管理,清晰界定纪律红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证慑潜在的违规人员,使考场环境得以净化。
舞弊行为的现实诱因
虽然存在法律以及校规的管束,然而考研舞弊的情况依旧时常出现,一个关键的缘由是作弊所带来的收益跟风险并不匹配,对于那些找人替考或者购买答案的考生而言,就算被发现了,通常所面临的惩处是成绩被取消以及停考数年,这样的代价相较于通过作弊有可能获取的升学、就业等长远收益,在部分人眼中是“能够承受”的 。
法律惩处的局限与盲点
刑法修正案把组织作弊、替考之类行为放进刑法里了,其产生的震慑力明显增强了。可是呢,针对涉事个人后续的职业限制这块存在空白情况。比如说,那些因为组织考研舞弊被判刑的人员,在刑满释放以后,法律并没有去禁止他们继续从事教育培训行业。这样一来就致使某些机构或者个人哪怕有过“案底”,依然能够换个名号重新开始做原来的事,甚至把曾经拥有的“能量”当成隐秘的招生方面吸引别人来的手段。
治理需要提高违规成本
要从根源上对舞弊进行遏制,就务必系统性地去提升违规成本。除去依法予以严惩之外,还应当构建起行业禁入制度。比如说了,把那些因为考试作弊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列入黑名单之中,自此终身禁止他们进入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去任职。与此同时,对于卷入舞弊案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应该依据情节轻重去吊销其办学资质,并非仅仅只是处罚该机构的负责人,使得机构要付出生存方面的代价 。
改革招生与培养制度
从长远角度来看,降低考试作弊所具有的那种能令人产生去作弊愿望的特质,同样是相当关键的。当下研究生录取依旧过度倚仗初试笔试部分所获得的分数,这样一来使得一次性获取的高分具备了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意义。应当进一步去拓宽推荐免试以及“申请 - 考核”这种制度的适用范畴,针对考生开展多个维度、全过程性地做出评价评判。与此同时,务必要严谨地得以实施研究生培养过程领域展开的管理工作,切实无误地落实好分流淘汰这样的机制,让那些企图凭借舞弊行径得以进入学校的学生没办法通过不正当手段而顺利毕业。
针对那一直没办法完全禁止住的考研辅导方面的混乱状况以及作弊行为,你觉得除去强化惩处之外,最为有效的那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什么呢?欢迎在评论的区域里去分享你的看法,要是感觉分析是有道理的,也请点赞给予支持。